凉山州民族中学拟对2022年凉山州民族中学南北校区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小卖部及印刷广告项目进行代理机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凉山州民族中学
二、比选项目名称:2022年凉山州民族中学南北校区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大米、小麦面(粉)、菜籽油、鲜猪肉、蔬菜、干杂、豆制品(含鸡蛋)、鸡鸭鱼和小卖部及印刷广告等9个项目代理机构比选。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及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申请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四)公司工作人员(不低于5人)2021年以来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必须要能体现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
(五)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六)比选资格承诺函;
(七)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没有受到各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整改的承诺函;
(八)比选申请人须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名录库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提供在西昌本地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开标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书复印件;
(十)提供近3年一个及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业绩的公告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十一)凉山州财政局或西昌市财政局对比选申请人开评标场地的验收表;